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修正【全文】(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婚前保健第三章孕产期保健第四章技术鉴定第五章行政管理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