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最新【全文】(2022年11月28日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精准治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水、大气、噪声、土壤等污染防治法律,以及地下水管理、排污许可管理等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包括依法确定的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